施工合同被解除后,施工单位是否有权主张返还尚未到期的质量保修金?

作者:刘佳佳、袁满
发布于:2024.05.29

近两年来,房地产行业持续性暴雷,一个又一个巨头企业遭遇了毁灭性打击。根据“企查查”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仅2023年便有1300多家建筑类企业进入了破产重整程序,数量之多令人唏嘘!随之而来的,是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还未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即被提前终止! 项目虽然终止,但作为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建设工程的保修责任不因施工合同的解除而免除。即,施工合同被解除后,施工单位仍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责任。实践中法官基本遵循该裁判思路,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当数量的相关判例予以作证。 但是,施工合同虽被解除,那么针对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就无权再扣留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了呢?对此问题,司法机关存在不同的裁判观点。

建设工程项目“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作者:刘佳佳、袁满
发布于:2024.03.14

一、何为“阴阳合同” 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大量的“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标的工程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不同的合同。常见的“阳合同”为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阴合同”则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为规避政府管理,未履行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该合同未在上述部门备案。

股权激励系列文章一: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

作者:邵万雷、孔雨薇
发布于:2024.02.29

“劭合股权激励”是我们新近推出的系列专栏,将定期发布关于股权激励相关的观点评论和行业观察。我们将围绕客户最关心的问题逐项剖析,旨在助力企业家掌握股权激励的关键要素,设计出最适合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顺利实现企业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