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式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三种,三种方式各有自身的特点。其中协议转让的手续相对较为繁琐。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大股东、特定股东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大宗交易则不得超过百分之二,与此不同的则是“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以如果股东只希望出让小额股份,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将是更为适宜的方式,而如果大股东希望大额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协议转让则更为快捷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