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近年来汽车电动化的迅猛发展,汽车的零部件也在快速地更新迭代,尤其是与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相关的核心零部件。这就意味着,在汽车产业链中,不论是整车厂还是零件供应商,需比以往投入更多的研发成本研制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零件。而作为一种比较常用的研发模式,整车厂一般会将部分研发工作分包给具有技术储备的零件供应商。在研发阶段,供应商往往承担高额的研发成本和其他前期投入,这些前期项目成本需要在量产后整车厂正式采购零部件的订单中进行摊销。
在上述合作模式下,整车厂处于商业强势地位,如果项目合同中对研发费用金额以及承担方式等未作明确约定,则供应商的法律风险较大。特别是,在大量企业宣布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全民造车”的时代,很多企业并无法负担上百亿元的造车投资,导致车型无法下线、无法实现量产、项目戛然而止,进而使得处于其供应链的供应商无法收回前期项目投入,包括研发费用、模具、产线、原材料等费用。在此情形下,供应商将遭受严重经济损失,不得不向整车厂提起诉讼,试图挽回损失。
下文将分析,在汽车零件研发项目提前终止的情形下,供应商应如何向整车厂主张研发以及其他前期投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