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本文系“外资企业中国上市和融资”系列文章第三篇
2019年以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具体而言,2019年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2020年创业板启动改革并试点注册制,2021年北交所揭牌开市并试点注册制,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在沪深主板进一步推行注册制改革,至此A股完成全面注册制的体系构建。在全面注册制下,审核注册机制发生重大变革,具体而言,证券发行审核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判断。其中,交易所承担发行上市审核的主体责任,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板块定位,对交易所审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指导,并基于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注册。此外,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均进一步优化了上市门槛,例如,主板在首发上市方面设置了多套财务标准供选择,不再要求必须连续三年盈利及最近一年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也取消了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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